(编辑:jimmy 日期: 2024/12/24 浏览:2)
域或域名(Domain Name)。虽然我们可以直接通过IP地址来访问WWW上的每一台主机,但是由32比特的二进制代码组成的IP地址非常难记,为了便于记忆,按照一定的规则给Internet上的计算机起的名字就叫做域名。域名前加上传输协议信息及主机类型信息就构成了网址(URL)。
什么是域名?
域或域名(Domain Name)。虽然我们可以直接通过IP地址来访问WWW上的每一台主机,但是由32比特的二进制代码组成的IP地址非常难记,为了便于记忆,按照一定的规则给Internet上的计算机起的名字就叫做域名。域名前加上传输协议信息及主机类型信息就构成了网址(URL)。
域名的级别
域名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顶级域名、二级域名等。
顶级域名又分为两类:一是国家顶级域名(national top-lenel domainnames,简称nTLDs),目前200多个国家都按照ISO3166国家代码分配了顶级域名,例如中国是cn,美国是us,日本是jp等;二是国际顶级域名(national top-lenel domain-names,简称iTDs),例如表示工商企业的 .Com,表示网络提供商的.net,表示非盈利组织的.org等。目前大多数域名争议都发生在com的顶级域名下,因为多数公司上网的目的都是为了赢利。为加强域名管理,解决域名资源的紧张,Internet协会、Internet分址机构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EPO)等国际组织经过广泛协商, 在原来三个国际通用顶级域名:(com.net.org)的基础上,新增加了7个国际通用顶级域名:firm(公司企业)、store(销售公司或企业)、Web(突出WWW活动的单位)、arts(突出文化、娱乐活动的单位)、rec (突出消遣、娱乐活动的单位)、info (提供信息服务的单位)、nom(个人),并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新的注册机构来受理域名注册申请。
二级域名是指顶级域名之下的域名,在国际顶级域名下,它是指域名注册人的网上名称,例如 ibm,yahoo,microsoft等;在国家顶级域名下,它是表示注册企业类别的符号,例如com,edu,gov,net等。
我国在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nter NIC) 正式注册并运行的顶级域名是CN,这也是我国的一级域名。在顶级域名之下,我国的二级域名又分为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类别域名共6个, 包括用于科研机构的ac;用于工商金融企业的com;用于教育机构的edu;用于政府部门的 gov;用于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运行中心的net;用于非盈利组织的org。而行政区域名有34个,分别对应于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三级域名用字母( A~Z,a~z,大小写等)、数字(0~9)和连接符(-)组成, 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三级域名的长度不能超过20个字符。 如无特殊原因,建议采用申请人的英文名(或者缩写)或者汉语拼音名 (或者缩写) 作为三级域名,以保持域名的清晰性和简洁性。
注册域名
域名的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域名是否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不进行任何实质审查。同时,每一个域名的注册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因此,在网络上,域名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它的价值将随着注册企业的增多而逐步为人们所重视。
既然域名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那么,它是否能够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呢?我们认为,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业意义已远远大于其技术意义,而成为企业在新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它不仅代表了企业在网络上的独有的位置 ,也是企业的产品、服务范围、形象、商誉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同时,域名也是一种智力成果,它是有文字含义的商业性标记,与商标、商号类似,体现了相当的创造性。在域名的构思选择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创造性劳动,使得代表自己公司的域名简洁并具有吸引力,以便使公众熟知并对其访问,从而达到扩大企业知名度、促进经营发展的目的。可以说,域名不是简单的标识性符号,而是企业商誉的凝结和知名度的表彰,域名的使用对企业来说具有丰富的内涵,远非简单的“标识”二字可以穷尽。因此,目前不论学术界还是实际部门,大都倾向于将域名视为企业知识产权客体的一种。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各国立法尚未把域名作为专有权加以保护,但国际域名协调制度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来制定,这足以说明人们已经把域名看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当然,相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域名是一种全新的客体,具有其自身的特性,例如 ,域名的使用是全球范围的 ,没有传统的严格地域性的限制;从时间性的角度看,域名一经获得即可永久使用,并且无须定期续展;域名域名在网络上是绝对惟一的,一旦取得注册,其他任何人不得注册、使用相同的域名,因此其专有性也是绝对的;另外,域名非经法定机构注册不得使用,这与传统的专利、商标等客体不同,等等。即使如此,把域名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也是科学和可行的,在实践中对于保护企业在网络上的相关合法权益是有利而无害的。